2015年6月15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2種高度關注物質(SVHC)增加到候選物質清單中。其中的一種物質是被用作塑料的添加劑,而另外一種則為香料。新增加這兩種高度關注物質后,候選清單中的項目就由原來的161種增加至163種。
一、物品生產廠家和進口商的責任
根據REACH第33條之規定,如果歐盟(EU)和歐洲經濟區(EEA)的生產廠家和進口商所生產或進口的物品中其高度關注物質濃度超過了0.1%(w/w),就必須依照要求在45天之內向收貨方以及消費者提供該產品可安全使用的信息。而對于高度關注物質濃度超過0.1%同時該物品年總量達到一噸以上,生產廠家或進口商要依照REACH之第7條規定向ECHA發出通知。在這兩種新的物質被添加到清單后的6個月內發出通知。這2種新的高度關注物質增加到候選清單的最后通知期限為2015年12月15日。
二、高度關注物質之候選物質
高度關注物質被授權列入候選物質清單的時間為2015年6月15日。
第一種物質是 1,2-苯二甲酸,二(C6-10)烷基酯(CAS號為68515-51-5;EC號為271-094-0),1,2-苯二甲酸, 混合二己二辛二癸酯(CAS No. 68648-93-1; EC No. 272-013-1) , 其中鄰苯二甲酸二己酯含量 ≥0.3%(CAS號為84-75-3;EC號為201-559-5)含量≥ 0.3%,符合《(EC)第1907/2006(REACH)法規》之第57(C)標準被分類為Repr. 1B。值得注意的是鄰苯二甲酸二己酯早在2013年12月16日就被列入了高度關注物質候選清單中。
第二種物質所注冊的品名是卡拉花醛(EC號為413-720-9),是一種常用的香料原料。5-二級丁基-2-(2,4-二甲基環己-3-烯-1-基)-5-甲基-1,3-二惡烷[1],5-二級丁基-2-(4,6-二甲基環己-3-烯-1-基)-5-甲基-1,3-二惡烷[2]
發生反應所生成的一種物質。該清單包括這些物質或結合物的所有的同分異構體。這些物質由于其vPvB特性被認定為高度關注物質。該清單共包括12個CAS號。
由于供應鏈和生產過程的復雜性,SVHC可能引入到各種消費品中。實驗室測試可為產品中是否含有化學物質提供可靠的證據,并得到化學物質的體積和濃度信息。識別高風險產品和材料,或具有一個測試戰略,可以是保證符合要求和降低成本的明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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